优化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机制。制定《关于促进科技成果转化的若干意见》《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管理办法》《科技成果转化管理办法(试行)》等制度,成立学校科技成果转化工作领导小组、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管理改革试点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决策科技成果转化的相关事宜。设立知识产权与技术转移中心,统筹学校科技成果申报、推广、转让和交易工作,为师生科技成果转化提供全方位服务。
搭建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平台。与多个省市政府企事业单位签订产学研合作协议,成立深圳、浙江研究院,扩大产学研合作范围,推进科技成果转化。与地方政府联合组建资源环境工业技术研究院(简称“资环工研院”),采用市场化运营模式,打造政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应用技术协同创新平台,搭建应用技术研发、产业孵化等多个产业服务平台,加快科技成果转化进程。
鼓励师生开展创新创业。政策上支持师生员工创业,营造创新创业氛围。鼓励科技人员在学校与企业之间兼职;每年选派10名左右干部、教师、技术人员以及博士研究生到资环工研院或科技园等所孵化的企业挂职、锻炼;对离岗创业人员,8年内保留原聘专业技术岗位,档案工资正常晋升。成立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中心,建成面积超2000平米的大学生特色创业园,组建创业导师团队,为在校或休学创业学生搭建创业平台、开展创业指导、提供资金支持。
增强科技服务社会能力。充分发挥地质、资源环境、工程、材料、珠宝等学科专业优势,开展科学研究,服务社会经济发展。近两年,学校专利申请量600余项,近50项专利实现技术转移,孵化企业46家。与武汉市政府共建“武汉•中国宝谷”,服务地方经济发展;参与发现“大营铀矿”,服务国家找矿突破战略行动;
开发“微机地理信息系统mapgis”,广泛应用于地矿、国土、测绘、城管、电信、环保等领域;顶管管幕技术科研成果助力“港珠澳大桥”建设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