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初,教育部部长袁贵仁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做了题为“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报告,指出要自觉围绕这一总目标、落实这一总要求,从教育部门自身改起,完善科学规范的教育治理体系,形成高水平的教育治理能力。加快推进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已写入2014年教育工作要点。
从长期以来的教育管理到如今的教育治理,一字之差,传递了怎样的内涵变化?专家们发表了各自的看法。
北京教育科学研究院副院长褚宏启说:“教育治理是教育管理的一种高级形态,能体现现代精神,反映教育的现代性,其特征集中体现在民主性,治理是多方参与,多方参与有时就慢。有人说多方参与是不是就没有效率,我想这可能有一个近期效率和远期效率的关系。我们追求的是长期效率、是比较长远的治理框架。”
首都师范大学副校长孟繁华也认为,治理是在信息化、全球化、民主化语境下的新型管理范式,已成为现代管理的重要理念和价值追求,体现了现代社会的基本特征,更多地强调了公共管理的转型。它带来了如下的变化:从关注公共项目和政府机构转向关注政府治理的工具,从等级制向网络化转变,从公私对立到公私合作,从命令和控制向谈判和协商转变。
“一方面,治理主体多元化,不仅仅由政府承担,还包括大量非政府组织,社会、家长、学校等也都共同参与到教育治理过程中。另一方面,治理机制复合化,由政府、社会和学校三大子治理机制构成,三方面统一互补。此外,治理手段将会变得多样化,除行政手段以外,更多的是强调各个主体之间的自愿平等合作。这最能调节教育生态。”孟繁华说。
北京师范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副教授李永瑞则认为,从管理学角度而言,治理是把领导角色和管理角色融在一起,同时解决治标和治本的问题,“这跟管理不一样,管理是有了问题再灭火,而治理则强调源头性控制,把防洪和抗洪兼顾起来”。
中国高等教育学会会长瞿振元:当前的教育管理体制改革,要放到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中去理解。《决定》提出,全面深化改革的总目标是“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这个总目标既是国家的治理学说,也是我们改革的工作目标。长期以来,我们总是提“管理”,这一次《决定》突出了“治理”二字,而且还强调治理体系、治理能力要实现现代化,我认为这是非常先进的理念,可以说是《决定》的最大亮点。
我们应该深刻理解从管理到治理这一变化的深刻内涵。管理是从上而下、一元单向的。而治理是指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下,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作用的条件下,多元利益主体围绕共同的目标协调与互动的过程。可以说,随着市场经济中行为主体的多元化、利益主体的多元化,政府与民众、社会、企业、学校的关系也应是平等的、双向的、互动的、协同的。
从高等教育来看,无论是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发生的变化,都对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有现实的需求和现实的可能。
在高等教育内部,当前我国高等教育已经进入大众化,并且是中等程度的大众化阶段。1998年,我国共有高等院校1022所,有590多万名在校学生,而现在,我国高等院校已经有2442所,有3000多万名在校学生。过去的校均规模为5000人左右,现在为1万人以上。这些不能只理解为高等教育规模的扩张,而应认识到高等教育组织的复杂化、结构的多样化、水平的差异化、权益的多样化和民主诉求的不断增加。
除了高等教育自身的复杂变化,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也已经发生了巨大变化。首先,高等教育规模扩大后,高等教育的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过去,高等院校学生人数少,很多人都不了解高等教育,觉得它神秘。而今天,读大学是平常的事情,利益关联者显著增加,更多的人能够感受高等教育,也更容易看到问题,这也是为什么整个社会都能评论高等教育的一个原因。其次,市场经济体制也要求教育体制与之相适应,当前很多高校的经费来源多元化,筹资集资的数量在增加,有的学校总体经费中,国家拨款不足1/5。受教育者走向社会的渠道即就业通道也进一步变化,市场在就业中起决定作用。教育国际交流合作的广度和深度也前所未有,等等。这些都说明高等教育的外部环境发生了重大变化。
高等教育自身的发展情况和高等教育外部环境的变化告诉我们,如果还停留在过去“管理”的概念下来发展教育事业,显然已经不相适应了。
现实情况要求高等教育管理向高等教育治理转变,推动中国特色现代高等教育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强调由微观管理走向宏观管理,由直接管理走向间接管理、由办教育向管教育转变、由管理向服务转变。
过去,我们也认识到管理能力不足的问题,今天我们更应认识到治理能力不足和不够现代化的问题,也就是,不只是从上到下管的能力不足,而且是多元、平等、协调的治理能力不足。
还有一点,从高等教育治理体系来看,我们提到的管办评分离,更准确的理解应该是管办评分立、分工、互动、协同,根据系统论的理论,任何事物都是相互联系的,管办评也无法完全分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