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0日,衡水市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三十二次会议 通过了人事任命事项,决定任命任民为衡水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任民,男,汉族,1963年4月生,上海市松江区人,1983年10月入党,1985年8月参加工作,硕士研究生,高级经济师;1981.09-1985.08南京农业大学农业经济系学习;1985.08-1990.01农业部农牧渔业经营管理总站科员;1990.01-1991.11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副主任科员;1991.11-1994.02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经营管理总站主任科员(其间:1993.02-1994.02山东省诸城市挂职,任市农委副主任、农牧局副局长);1994.02-1994.03农业部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司农村财务指导处副处长;1994.03-1995.02农业部办公厅部长值班室副主任(副处级);1995.02-1996.03农业部部长办公室副处级秘书;1996.03-1998.03农业部办公厅部长办公室副主任(正处级);1998.03-1999.10国家计委办公厅委主任办公室正处级秘书(其间:1996.09-1999.07在南京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专业学习,1998年8月被评为高级经济师);1999.10-2009.08国家计委、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副主任(副司级)(其间:2002.03-2002.07中央党校中央国家机关分校干部进修班学习);2009.08-2012.09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防动员研究发展中心主任(正司级);2012.09-2012.10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长人选(正厅级);2012.10衡水市委常委、副市长(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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