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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专业认证:中国高教评估不可忽视的视角 ——
董秀华

    【关键词】专业认证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议
    【作者简介】董秀华上海市教科院高教研究所博士(上海200032)
    【文章来源】中国高等教育评估 2004、4
    上世纪末期以来,中国高等教育发展的内外环境都发生了一系列迅速而深刻变化。首先,计划经济体制的堡垒开始逐步为市场经济力量所瓦解,人才配置机制由计划转向市场,完全由政府主导的高等教育发展模式开始向多元力量平衡的格局转变;第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启动,彻底结束了只有少数人能够接受高等教育的单一的学术、精英发展模式,转而向大众化和多元化的人才培养格局转化。第三,经济全球化引发大规模的人才国际流动和国际配置,专业人才的资质互认凸显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中专业认证制度的严重缺失。(限于篇幅,需求论述部分略)
    一、不可或缺:专业认证在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的地位与作用
    1、专业认证的过程就是一个评估的过程
    在西方国家的高等教育评估实践中,“专业认证"(professional accreditation)是一种相对独立而不可或缺的评估类型。是“一种起始于20世纪初的质量保障和提高的方法和途径,主要由非政府性质的院校、专门职业和特定领域的专业人员联合会等,通过认证对达到或超过既定的教育质量标准的专门职业性教学计划进行认可,并协助专门职业性的教学计划进一步提高教育质量。
    专业认证不仅依赖评估技术和工具,而且对质量问题高度关注。曾任美国copa第一任主席的肯尼思·杨(kennethe. young)曾明确指出:认证的过程其实就是一个评估的过程,用斯塔夫毕姆(stuf-flebeam , l d.)等人对评估的权威定义来界定认证是绝对可行的:评估是记述、获取和提供最终决策所需的有用信息的过程。记述是指对即将进行评定的专业的各个方面进行明确的界定和详细的说明;获取是对信息进行收集、组织整理和分析;提供是指将综合处理过的信息以某种有用的方式提供给决策者。因为专业认证过程中,首先是专门性教学计划对自身的状况进行自我评估,进而由来自其他机构的同行对自评的状况进行评估。
    “专业认证”的完整英文表述是specialized/pro-fessional programmatic accreditation,直译成中文应该是“专门的/专业性的专业/教学计划的认证”。其中第一个“专业”(专门的/专业性的)对应于profes-sional,第二个“专业”对应于programmatic,强调认证的对象是“教学计划”层面上的,以区别于院校层面上(institutional,为了证明整所学校的教育质址)的认证。简称“专业认证”,更多的取pmfe钾onal的含义,即主要关注那些被公认为进人某特定专业或职业做准备的教育汁划(区别于普通的文理教育专业)的质量,是由专门职业协会会同该专业领域的教育工作者一起进行的认证活动。
    简单地说,‘’专业认证,.,是确认高等学校所开设的专门职业性教学计划符合预先制定的合格标准的评估过程,是为进人专门职业界工作的预备教育提供的质量评估和保证活动。它既包括专门职业性教学计划最初开办时的初始认证,也包括在经过一段时间的办学后周期性地对专业教育的质量进行的再认证。
    2、专业认证的功能与作用
    由专业认证的概念可以推出专业认证的作用主要有二:一是用可接受的最低标准对专业的教育质量进行评估,使公众、学校和学生的利益得到基本保障;二是力图通过制定评估教学效果的准则,通过持续的自评、专家评审、咨询和服务等,以鼓励和促进相关专业改进工作,提高质量。著名的高等教育认证研究专家林和平博士具休分析了专业认证的作用:
    首先,对于广大公众、各机构、组织和高等教育界来说,专业认证可以确认一个专业性教学计划具有明确和适当的目标;拥有可以达到该目标的资源,而且正在不断努力去实现该目标;符合有关专业组织制订的全国性标准;提供了合乎当代要求的专业训练;参与了校际合作,包括新生录取和学分转移,并且通过了公正的外部审查。
    第二,对于即将报考的学生、现正在读的高校学生、毕业生雇主和专门职业的发证单位来说,专业认证表明它对于一个专业性教学计划承认其经过了评估认证,符合或超过了有关专业团体制汀的全国性标准;认为该教学计划的毕业生可以为他们的职业道德负责,毕业生所具有的知识能满足他们初人该专门职业界工作的要求;以及获得从业证书和领取许可证的先决条件,质量的评估和提高未受政府的控制和干涉。
    第三,对于教学计划自身来说,专业认证可以激励其进行自我评估,进一步发展并按自己制订的方向改进工作;经常提供咨询意见,提供了一个向公众负责的体系;提高了教学计划的声望,增加了获得各种公、私经费的机会;提供了价格公道的评审机制,为大部分工作都是由自愿奉献时间、学识和训练有素的志愿者完成的。
    具体而a,专业协会往往对高等学校的运行产生直接影响,包括课程的组织方式、师资的聘任、授予学位的层次与种类、教学的方法、教学辅助的方式、资金的分配等。许多情况卜,学校内部决策的重点领域往往是外部压力影响的结果,地方资金的分配通常也受到认证报告的强烈影响。
    3、专业认证在各国的实践概况
    专业认证最早起源于北美地区,之后英国及英属殖民地国家和地区的高校也开始陆续引人专业认证制度。可以说,专业认证已经在专业性高等教育领域得到了广泛采用。
    美国作为专业认证制度的起源地,近年来专业认证机构基本维持在45个左右,经其认证的专业性教学计划已经远远超过2万个。
    在英国,有100多个专业或管理团体(profession-al or regulatory 6odies,prbs)都不同程度地参与控制专业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 monitorin助英国大学的专业设置、教学计划和课程设置。
    加拿大有近20个全国性的专业认证机构,如加拿大专业工程师理事会、加拿大建筑行业证书局、加拿大医学会、加拿大法律协会联合会等。他们直接参与高校课程标准的制订,对本科和研究生水平的专业学位教育进行认证。认证的范围包括工程、农业、建筑、法律、医药、师范教育、护理等十多个不同专业。
    在澳大利亚,许多领域都设有全国性的专业组织,而且它们对大学的认证活动也正处于上升阶段。诸如医学、法律、会计、工程、建筑等专业协会建立的时间都已经相当长,拥有较完善的认证程序文件二目前,在心理学和社会工作等领域,也开始有类似的活动产生、发展。
    在墨西哥,在北美自由贸易协议的框架下,自1994年开始,专门职业理事会开始在各专业领域组建负责全国性课程认证准则的组织,就专业认证的条件、修业年限、课程安排及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等的相互认可进行谈判和磋商,并逐渐在建筑(学)、保险、农业、商业、会计、牙医、工程、法律、医学、药学、护理、职业病疗法、心理学、物理疗法和兽医15个专业领域逐渐展开。
    在我国香港特别行政区,专业认证目前主要在工程和会计两个领域进行,分别由对口的专业团体香港工程师学会(hong kong institution of engineers,hkie)和香港会计师工会(hong kong society of ac-countants , hksa)接受政府授权具体负责执行。
    二、星星之火:专业认证在中国高等教育评估领域的发展
    依据不同的分类标准,高等教育评估活动可以分成多种不同的类型。有研究指出,目前中国高等教育评估主要有三种类型:政府评估、专业认证和社会机构的教育排行。事实上,专业认证在我国整个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仍然相当薄弱。一方面,我国对高校专业认证的研究仍然处于以介绍外国经验为主的阶段;另一方面,高等教育评估制度中也还没有认证制度的安排。但值得一提的是,在建筑工程领域已经对专业认证制度进行了实践性探索。
    1、我国对专业认证的研究仍然处于以介绍外国经验为主的阶段
    在中国,高校专业认证制度的研究是上世纪80年代中期伴随着我国高等教育评估研究的开展逐步发展起来的。当时,了解介绍国外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实际经验,成为我国高等教育评估起步阶段发展的重要步骤。在原国家教委有关部门的积极推动和部分高校、高等教育管理专家的积极参与下,先后通过多次举办中美高等教育评估专题研讨会,组团赴美国、加拿大进行高等教育评估的专题考察,出版有关美国、加拿大高等教育评估的系列丛书,“在交流中作比较,在比较中找借鉴”,对美国的院校和专业认证制度进行了比较概要的介绍。但以笔者看来,直到目前,我国对作为高等教育评估制度重要组成部分的专业认证制度的研究仍相当薄弱,对专业认证制度的研究尚处于以介绍外国经验为主的阶段:第一,直接针对专业认证问题进行专题研究的文献数量相当有限,对这一问题进行研究的学者屈指可数;第二,仅有的文献以编译、介绍性资料居多,有深度的理论探讨罕见;第三,有关专业认证术语的使用尚未达成一致。
    2,高等教育评佑制度中也还没有认证制度的安排
    从高等教育评估制度建设角度来说,专业认证性质的评估制度目前几乎还是空白。在我国最初建立的高等教育评估体系中,“专业认证”并没有作为一个相对独立的组成部分。1990年10月,国家教委正式颁布《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这是中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开始走上规范化道路的重要标志,也是迄今为止我国高等教育评估工作的主要法规依据。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暂行规定》的相关内容,普通高等学校教育评估主要有合格评估(鉴定)、办学水平评枯和选优评估三种基本形式(第五条);合格评估(鉴定)是国家对新建的普通高等学校的基本办学条件和基本教育质量的一种认可制度,由国家教育委员会组织实施,在新建普通高等学校被批准建立之后有第一届毕业生时进行(第七条);办学水平评估,是对已经鉴定合格的学校进行的经常性评估,它分为整个学校办学水平的综合性评估和学校中思想政治教育、专业(学科)、课程及其他教育工作的单项评估(第十条);选优评估是在普通高等学校进行的评比选拔活动,其目的是在办学水平评估的基础上,遴选优秀,择优支持,促进竞争,提高水平(第十三条)。其中,合格评估(鉴定)已经带有西方国家高等教育评估术语中“认证”的意味,但遗憾的是,它更关心的是院校层面的认证而非专业层面的认证。相比之下,办学水平评估尽管与认证仍存在较大的差别,但却对专业层面给予了某些特别的关照。
    3、建筑工程领域已经对专业认证制度进行了实践性探索
    从实践的角度讲,我国自1985年以来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的高等教育评估试点实践中,也先后在专业/教学计划层次上开展了评估试点工作,诸如机械制造工艺与设备、供热通风与空调工程、计算机及应用三个高等工程本科专业的评估试点、应用化学专业的评估试点等。这些评估试点属于办学水平评估的一种.其主要特点:是校际间相同专业的比较评估,评估结论分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种,不排名次,评估的目的是诊断教育工作状况,交流教育工作经验,促进互相学习,共同提高。这种评估是90年代中期前后我国开展高等教育评估的最主要、最基本的形式。值得一提的是,在上述全国性的专业/教学计划评估试点工作开展的同时,个别行业性的专业评估工作也开始展开。这就是由建设部领导的土木建筑专业评估。“土木工程专业评估,是我国工程学士学位专业中按照国际通行的专门职业性专业鉴定制度进行合格评估的首例”,也是迄今唯一的一例。
    1993年,第一届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委员会(nbcea)经国家建设部批准成立。委员会主要由工程教育界和工程界的资深学者和工程师组成,具有专业权威性。其中,教授44% ,高级工程师4.4% ,建设部和教育部有关负责人占12%。委员会本着“一定要建立与国际接轨的工程专业评估制度”的指导思想,与国外同行保持密切的交流与合作,积极研究国际评估经验,并结合中国国情予以消化吸收;力求专业评估标准与国际公认水准相当,评估程序与方法电力求符合国际惯例;并在制定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制度的同时,就考虑了与有关工程师注册制度的衔接问题。委员会利用5年左右的时间分两批对提出申请的2i所高等学校的土木工程专业点进行了审核性评估,最终t8个专业点获得通过。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制度的建立与实施,为注册结构工程师执业资格制度的推行创造了基本条件。
    1998年5月,中国建设部人事教育劳动司与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共同签署了土木工程学士学位专业评估互认协议书。与此同时,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nabser)与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也共同签署了名称和内容相仿的协议书。在这两份协议书中,双方认为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委员会和英国土木工程师和结构工程师联合评估委员会所使用的评估标准和评估程序是大体一致的;双方相互承认由中国全国高等学校建筑工程专业教育委员会评估通过的土木工程专业学士学位和英国1bm鉴定通过的土木和结构工程师专业学士学位;并认为以上学位符合中国结构工程师注册资格和英国土木工程师学会和结构工程师学会正式会员资格的学术要求。根据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管理委员会和结构工程师学会所签署的结构工程师执业能力考试互认协议,持有以上学位的毕业生在提出申请成为中国注册结构工程师或申请成为英国结构工程师学会正式会员时.享有对等的地位。该协议书涵盖的专业点包括已被双方各自评估通过的专业点以及在今后的评估或再次评估中获得通过的专业点。
    这两份协议的签订标志着我国土木工程专业评估初步实现了与国际接轨,并为我国工程学位获得国际教育界和工程界的认可打开了通道,为我国工程人才以正式专业资格走向世界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在我国就业市场准人和高校专业认证方面具有里程碑的意义。
    三、燎原之策:对中国建设专业认证砚度的几点建议
    1、将专业认证制度与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结合起来
    按照目前的国际惯例,专业认证制度通常是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本内容、必要基础和重要支撑,是从业证书申请发放和登记注册过程中一种不可缺少的前提条件。在几乎所有已经建立起高等教育专业认证制度的国家和地区,专业认证制度和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是完全挂钩的。末经认证的高校教学计划毕业的学生,在职业资格证书的获取、注册师资格的获得上都将遇到很多限制,有的国家甚至予以完全禁止。因为专业认证的关健是评估“专业的教学是否适合学生毕业后进人该领域从事专业工作的要求和期望,是否符合该专业资格证书或执照的申请条件,是为进人各专业领域工卜作的预备教育提供质量保证,其目的是为培养高质量的人才,为经济建设服务。从机制方面将,专业认证是为了职业注册,而职业注册是专业认证的原动力。认证与注册是相辅相成的,如果没有职业注册或认证与注册关系不紧密,则专业认证也就失去了原动力。
    目前,我国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正陆续铺开,但专业认证仍是星星之火。其间的一个问题就是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高等教育之间的关系还不是很直接。一个很明显的例子就是在实施专业学位教育的专业领域,几乎都提出了在专业学位与职业资格衔接方面的迫切要求。如全国法律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建筑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兽医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医学专业学位教育指导委员会等都在2001年底国务院学位办组织召开的首次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的大会发言中,明确表达了这种愿望,并提出了通过国家资格证书考试等环节实现衔接的建议和设想。从发展的趋势看,职业资格证书制度与高等教育实现对接是必然的,这其间专业认证制度的作用和地位将被逐渐认识和重视,专业认证的星星之火燎原之势将是不可阻挡的。
    因此,我们现今的迫切任务是:对市场准人制度和专业认证制度作统筹考虑,通过对已经实行市场准人制度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进行修复性制度创新,对专业认证制度实施移植式的制度创设,在制度安排上强化两者之间的必然联系,使二者相辅相成,使职业资格证书制度成为专业认证的原动力,使专业认证制度成为职业资格证书制度的基础和保障。
    2、动员社会专业团体力量积极介入
    纵观西方发达国家的历史经验,在专业认证制度的建设和创新过程中始终活跃着三种基本力量,即国家政府的宏观调控、以专业协会为代表的社会市场力量的积极调解与高等学校积极适应社会需求的自主办学。这三种力量在任何市场经济体制国家都发生着交替性、互补性、渗透性、协调性作用。或许在某一方面、某一层次、某一环节,这种力量会强些,那种力量会弱些,但整体上,三种力量都共时存在着,甚至发生相互渗透式的作用,形成了一种相互制约、相互依赖、相互激励的关系。而在其外部,则是科技和社会发展以及公众给予的压力。
    专业团体、行业协会作为社会中介组织的一大类别,它们以社群利益为导向,发挥和运用分散的社会资源,为其成员谋求发展,自觉主动地参与社会事务,在社群协调、沟通、整合方面发挥积极的作用。专业团体、行业协会积极参与专业认证制度的具体实施,是国际上主要发达国家和地区的普遍做法。这些专业团体、行业协会不是指那些规范经营行为的组织,而是指那些带有较强学术性色彩的专业组织。因为专业人员的职业资格所涉及的考试标准、评价体系等都是专业性很强的问题,同时,产业发展又与学术发展紧密地联系在一起,因此赋予专业团体、行业协会等应有的评价和学术指导职能,不仅有利于保证职业资格制度的运行质量,而且有助于提高各个行业的专业学术水平。[l6〕同时,行业协会或其他社会专业团体作为专业人员社会化管理的骨干力量,必须通过跨部门、跨所有制、跨系统的发展,逐步培育起体现全行业性的覆盖优势,实现专业自我管理、依法吸纳各行代表共同参与,保证其具有广泛的社会代表性。另外,需要指出的是:专业团体、行业协会对专业认证具体业务的承办,是通过国家立法授权委托的,是权威性和专业性的结合,既能有效反映产业发展的需求,又能形成某种制约机制,确保其操作的公正、规范。
    长期以来,计划经济体制下的政府几乎排斥了社会自治力量和市场的介人,抑制了非政府组织、个人等参与提供公共物品的积极性。同时也剥夺了其他社会组织、团体、个人参与相关事务的权力。但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确立和完善,从我国目前经济社会的发展趋势和改革目标看,公民社会的发展与壮大是我国服务型政府建设过程中必不可少的重要支撑,社会中介组织发展的必然性和迫切性达到了前所未有的程度。
    上世纪末我国高等教育管理体制改革从根本上取消了行业部门办学,其结果是割裂了原行业主管部门与高校之间的关系,产生了一些新的问题和矛盾。其中最关键的问题是:如何保证适合行业特色的专门人才的供给。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一个可行的思路就是发展和完善由行业从业人员组成的行业协会,尤其是行业、专业教育协会的组织和建设。不管高校属何种类型、隶属何处,只要它开设带有行业特色的高级专门人才培养计划,就受该行业协会或专业教育协会的监督和指导。具体来说,相关的行业协会、专业教育协会的具休职责就是负责或以其为主参与制定本行业各类人才的需求预测,给各院校相关专业的设置与变革、招生规模、课程内容及其变化等提供必要指导的同时,制定教育的认证标准、认证程序,指导各院校的认证申请,评估各院校相关专业的办学效果。确保人才培养和人才使用相互匹配,真正做到学有所用,用其所长,在一定程度上改变“人不得其事,事不得其人,用不得其长”的人才浪费与闲置问题。这是当前我国比较经济和明智的路径选择。
    3、国际化的问题
    如前文所述,在西方发达国家和地区,专业认证制度已经成为制度的重要荃础和前提之一。而近年来随着专业人员国际流动趋势的日趋加剧,专业资格的相互承认都是要建立在专业认证制度互相承认的基础之上的,得到他国承认的专业认证已经逐步发展成为国际专业人才市场准人的一道门槛。
    在我国,目前唯一已经“走上了一条认证、培养、任职资格相互衔接的良性循环轨道,并且与国际相关领域配合很好’的专业是建筑学。针对我国有关制度建设和发展的现实状况,目前最迫切的工作是专业认证制度的创设,而其中必须高度关注的重点是在创设专业认证制度的过程中,对国际化要素给予特别的关照,使我国的专业认证制度自创设伊始就豆于一个比较高的起点上,为国际市场准人打下良好的基础。
    具体来说,实现专业认证的国际化,主要包括两个方面,即采用国际通用或公认的认证标准和准则,采用国际通用的认证方法和程序。国际通用的专业认证方法和程序,主要包括邀请一定比例的国际专家参与本国的专业认证活动,邀请国际组织其他国家相关专业认证组织派成员列席参加、观察现场访问、认证委员会会议等。另一方面,也要求国内的有关专业认证组织积极参与国际组织的活动,参与他们的例行交往,交换有关专业认证制度、准则、方法的文件,其他手册及出版物,经认证的专业点清单、积极宜传、介绍我国的高等教育体制及专业教育质量保证方面的措施及效果;派出专家参与、观摩制度较成熟的国家和地区的专业认证活动等。
    归根结底,采用国际通行的专业认证标准、准则和方法、程序,追求专业认证国际化的目的具有两重性:第一,切实提高自身专业高等教育的质量和水平,第二,在专业认证的具体操作程序上符合国际惯例。二者的有机统一,才会为专业人员打人国际市场奠定坚实的基础。
    结语
    尽管说世界服务贸易和人才国际流动凸显了专业认证制度建设的必要性,但建立和完善专业认证制度的意义却远不止于这一层面,因为专业认证早已是一种在国际上行之多年、得到广泛采纳的保证和提高专业教育质量的手段。通过严格的高校专业认证可以确保各级专业人才的水准和质量,最终保证涉及公众健康、福利和安全的各项专业性工作符合一定的标准和规定。我国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和高等教育大众化进程的不断推进,既为专业认证制度的确立提出了要求,也提供了可能。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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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参见:首次全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会议专稿,(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年第1期,第3,9,10,11,16,17,27一28,29,30页。
    【15】课题组:社会专业团体在职业资格制度中运作模式研究.《公工行政与人力资源》2003年第3期,第12页。
    【16】译题组:改革传统职称制度推行职业资格制度的对策研究,《科技咨询服务简讯》200''年第12期。http : //www. shconsult. com. cn
    【17】周其风:总结经脸继续努力把我国专业学位教育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学位与研究生教育》2002年第i期,第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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