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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改《规划纲要》还需进一步增进共识

从《规划纲要》征求意见稿的文本看,经过长达一年半时间的征求意见、召开座谈会,已经在公众关注的诸多教育问题上,形成共识,包括加强省级政府教育统筹,实行县(区)域内教师和校长交流制度;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探索招生与考试相对分离的办法,政府宏观管理,专业机构组织实施,学校依法自主招生,学生多次选择,逐步形成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制度;对民办学校实行营利性和非营利性分类管理试点等等。但是,在一些关系教育发展的关键问题上,还存在理念不清、概念模糊、改革路径不明等问题,需进一步增进共识、凝聚共识。这是《规划纲要》第二轮征求意见需要解决的问题。

一是加大教育投入的共识。《规划纲要》提出,“提高国家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国内生产总值比例,2012年达到4%。”这一规定,让人有错愕之感。就在今年教育部公布的2010年工作要点中,还提到“促进全国财政性教育经费占gdp比例4%目标的实现”。现在看来,4%的投入比例在2010年是难以达到的,至少要等到2012年。

事实上,4%的教育投入比例是一个很低的投入水平,以《规划纲要》确定的教改目标看,缺乏政府经费投入的教育发展,在扩大教育公平、减轻老百姓教育负担方面,将难有大作为。另外,在教育拨款这一老大难问题上,《规划纲要》并没有提及建立落实教育投入的保障与问责机制。

二是延长义务教育年限的共识。《规划纲要》指出,“到2020年,全面普及学前一年教育,基本普及学前两年教育,有条件的地区普及学前三年教育。”“到2020年,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请注意,这里提到的是“普及”,而没有谈及“义务”,也就是说,此前引起广泛议论的延长义务教育年限,并没有出现在纲要中。

因此可以推断,学前教育这一教育短板问题,在未来10年内,很难得到解决。

三是教育去行政化、建立现代学校制度的共识。《规划纲要》提出,“逐步取消实际存在的行政级别和行政化管理模式”,“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这是振奋人心的。但就现代大学制度的实质而言,《规划纲要》的描述是“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这与世界一流大学运作成熟的以“自主办学、学术自治、教授治校、学生自治”相去甚远。

《规划纲要》还谈到“探索学校理事会或董事会、学术委员会发挥积极作用的机制”,但其所界定的理事会或董事会的功能,也与现代大学制度中理事会(董事会)功能不同。当然,探索创新是可以的,但在现代大学制度构建上,其实可以积极的“拿来”,否则,此现代大学制度非彼现代大学制度,我国大学的发展可能依旧难以摆脱行政的影响。

四是改革路径和全新教育管理框架的共识。《规划纲要》提出,“成立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指导实施教育体制改革试点。” 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究竟设立在教育部还是成立在国务院,其功能是“审批”改革,还是破除改革中的权力阻力,《纲要》并未明确。

事实上,如果国家教育改革领导小组设立在教育部行政部门,那么,改革很难破除部门利益的阻力——改革权也是一项需要学校争取的权利——另外,《纲要》也提到落实学校的办学自主权,但却未对政府与学校的管理模式进行描述,也仅仅是“探索建立符合学校特点的管理制度和配套政策”——这其实应是《规划纲要》解决的核心问题,明确政府在放权给学校后,以怎样的方式管理学校。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曾说,《规划纲要》应该反映国家的意志、决心和战略眼光,让人民看到希望,从而增强对中国教育的信心。《规划纲要》进行第二轮公开征求意见,显示出制订好《规划纲要》的诚意,因此不应该仅仅满足于已经达成的共识,更应该增进共识,并就一些教育问题中的关键利益点进行意见交锋,这样才能让《规划纲要》不但文本更完善,而且具有现实操作性。

本文摘自:《西安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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