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的重要论述,深入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校法治工作的部署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规章制度、优化治理体系保障师生权益、促进法治宣传,不断推进依法治教、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努力提升学校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把牢正确政治方向。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出台学校《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的实施办法》以及党委常委会、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等系列文件,着力构建系统科学的决策体系,发挥好党委把方向、管大局、做决策、抓班子、带队伍、保落实的重要作用。着力规范会议体系。探索形成寒暑假务虚会谋划、开学前党委全委会定调、开学后干部大会部署、每周党委常委会和校长办公会推进落实的会议制度。完善院系党政工作机制和议事决策制度。制定院(系)党委会会议和党政联席会议议事规则(示范文本)等,健全集体领导、党政分工、协调运行的工作机制;制定《院(系)党委会会议应研究、应把关任务清单》,为院(系)党组织在重大办学问题上把好政治关、切实发挥政治功能提供具体指导。
以章程建设为统领,完善制度体系框架。健全和完善以大学章程为核心的制度体系。制定修订《上海交通大学章程》,把大学章程作为推进依法治校、促进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基础,将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体现在办学治校的方方面面。完善学校各类管理制度。围绕推动教育综合评价改革,全面修订各序列专技职务聘任实施办法,在加强分类晋升、分类管理的基础上进一步营造“人人皆可成才”的制度环境;围绕推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制定由《落实促进转化法的实施意见》等一系列制度文件。清理汇编校内规章制度。规范教育教学类、资产财产类、教职工聘评及人事管理类、学生招生及学籍管理类、科研管理类、后勤保障类、安全管理类、综合管理类共八大类总计494项校内规章制度,并设计开发校内规范性文件数据库,实行校内规范性文件信息化动态管理。
扎实推进综合改革,提升学校治理水平。创新校院两级管理。推进“协议授权”,对院系的管理从行政指令模式转变为协议授权模式,从指标导向转变为制度建设,从校部主导转变为校院协同发展。定期开展校院领导季度交流会,校院双方协商约定目标任务、政策资源和绩效管理方式等,增强院系的自主性、灵活性和积极性。推动校务公开,保障师生知情权和监督权。进一步规范二级单位信息公开、增强监督考核,完善顶层设计,在做好“一门式公开”工作服务的同时,建立公开信息关联二级单位事前宣教、事中监督、事后评价机制,探索具体业务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及其动态调整机制。以公开促落实,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服务。加强内控体系建设,颁布《上海交通大学内部控制建设与实施办法》《上海交通大学合同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形成全流程风险控制工作机制,努力降低法律风险。
积极保障师生权益,推动民主法治参与。充分发挥教代会、学代会等民主参与渠道的重要作用。教代会听取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教职工队伍建设、教育教学改革等重大事项的报告。校学术委员会积极行使对学校学术事务的决策、审议、评定和咨询等职权。工会、共青团、妇联、学生联合会等组织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维护师生合法权益。设立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相对独立处理申诉,并为师生提供法律援助及服务。成立安全保障委员会,建立《学生安全及伤害事故应急预案》,构建应急组织指挥体系,预防安全事故发生。持续完善“青年之声”学生权益工作体系,实现学生意见建议随手可上传、投诉可流转、反馈可直达的权益工作“闭环”。发起“我为同学办实事”接力活动,召开学生与职能部处长见面会,推动解决好学生日常权益诉求。
持续强化法治宣传,开展法治文化建设。制定普法规划,制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宣传、“4.26”知识产权保护法宣传、“12.4”宪法宣传月、“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法治宣传等活动计划,明确年度普法任务及相关举措。重视领导干部、教职工层面的学法工作。邀请相关专家学者开展“完善宪法制度 全面贯彻实施宪法”专题报告、“民法典解读”线上讲座等,围绕宪法修正案、民法典等专题开展中心组学习、焦点讲坛、书记院长研讨班、高层次人才培训班、读书荐书等活动,积极营造学法用法浓厚氛围。积极开展以宪法教育为核心的法治教育,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在思政课等课程中全面融入法治教育,引导学生把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法治体系和法治道路;通过诚信主题月、“诚诚漫画”等形式开展校纪校规教育;组织宪法知识问答、普法教育讲座、法律电影展播、法律图书展、法律辩论赛和法律服务等,面向全体学生普及法律知识,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建设法治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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