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高教专题研究参考》集萃——中国高等教育学会-凯发网

2013年《高教专题研究参考》集萃
对高职院校间开展学分互认的探讨
朱玫林 张健
    【摘要】《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颁布,为职业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指明了方向。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动能来自于自身的改革创新。高等职业教育在职业教育的改革发展中处于骨干与引领的地位,应当在教育教学创新方面起到示范带头作用。高职院校间开展相互选修第二专业和开展学分互认,是一项具有创新意义的新生事物,应当把握方向与规律,构建科学合理的专业课程体系与标准,建立健全规章制度与运行机制,增强改革的有效性和生命力,实现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
    【关键词】高等职业院校;学分互认;探讨
    【作者简介】朱玫林(1981-),女,安徽合肥人,安徽财贸职业学院讲师,研究生;张健(1955-),男,山东郯城人,滁州职业技术学院教授。
    【文章来源】职教论坛/2011.31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指出:建立区域内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之间的沟通机制;建立中等职业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立终身学习网络和服务平台;建立学习成果认证体系,建立“学分银行”制度;探索贯穿各级各类教育的创新人才培养途径;鼓励高等学校联合培养拔尖创新人才等等。这些规定的精神体现了开放性教育的思想和建立大教育“立交桥”的理念,为职业教育教学改革创新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依据和理论支撑,必将对职业教育的跨越式发展起到强大的促进和推动作用。
    遵循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的发展思路,经安徽省教育厅批准,安徽财贸职业学院与安徽医学高等专科学校开展了联合培养复合性专业技术人才的试点。安徽财贸职业学院选择了投资与理财、计算机信息管理、营销与策划三个专业,分别与安徽医学专科学校的医疗保险实务、卫生信息管理、医学文秘三个专业进行教学对接,两校的学生分别选择对方的相应专业作为第二专业进行修读,两院校间开展校际合作办学,学分互认,资源共享,促进改革,推动发展。目前,这种试点运行已经两个学期,进展顺利,反映良好,受到学生、家长、教师、学校、社会等各方面的肯定与好评。开展这种办学合作的改革试点,有利于拓宽学生的专业视野,提升学生的综合素质,培养复合型专业人才,增强学生的就业竞争力;有利于推动两所院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促进教风学风的提升,促进校际教学交流,共享优质教育资源;有利于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深层次的教育教学改革和体制机制创新,摸索和积累改革经验,促进高职院校重就业、抓质量、上规模、创特色。
    基于两所院校开展学分互认的改革创新实践和笔者的一些思考,为使更多的学校与职业教育界同仁关注这种改革创新,研究新时期发展职业教育的新动向、新信息、新经验、新成果、新问题,并积极投身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实践之中,现对学分互认的几个问题提出探讨。
    一、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及学分互认是必由之路
    学分制是学校为实现教育培养目标以“学分”来衡量学生学习分量和成效的一种灵活先进的现代教学制度。实行学分制是职业教育发展的必然选择。
    长期以来,在我国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由于缺乏教学管理制度创新,学分制一直是未破的坚冰。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教育、职业培训等,相互割裂分离,彼此之间独立,缺乏相互联系与贯通,其结果是每条“道”都是死路一条,既制约普教与职教的科学分流,也使职业教育内部的发展缺乏强劲的动力,无法实现“条条大路通罗马”的理想境地。然而,在西方一些发达国家却非如此,他们的教育系统内部的各种教育形式之间是相互衔接与贯通的,实际上是由学分制连接着各种教育教学形式,包括普教与职教分流的通畅性、普教与职教标准的同质性、普教与职教之间的认同性等。尤其是在这种大氛围中职业教育所面临的良好环境,以及政府对职业教育的重视,有力地促进了职业教育的发展,从而也促进了本国的工业化和现代化进程,这也是他们国家经济发展的重要经验和法宝,是非常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
    高等职业教育本身所具有的高等性与职业性的双重性特点,决定着它历史使命的特殊性,它应当成为我国职业教育的引领和带动力量。当然,就应当成为教育教学改革与创新的先遣队和排头兵。职业教育与经济社会的客观联系以及与终身教育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其教育教学活动的开放性特质,首先是教学制度的开放性,尤其是以学分制为基础学制体系。实行学分制以及开展学分互认,是高等职业院校完成自身在职业教育发展中所扮演角色使命的关键之举;是实现真正的职业教育体系内“立交桥”的核心之所在;是切实践行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半工半读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的“金钥匙”;是职业教育与其他教育形式相贯通以及职业教育紧密联系经济社会的桥梁和纽带;是高等职业教育实现跨越式大发展的必由之路。
    高等职业院校实行学分制并开展学分互认,不仅能够实现教育教学制度的开放性,从而有利于建立各类教育相互融合贯通的“大立交”,更为重要的是可以开发与整合职业教育系统内外的各种资源,一是提升职业教育的整体办学实力和提高育人能力,实现优质教育教学资源的共享;二是可以提高人才培养的综合质量,优化知识结构,丰富社会实践,增强综合能力,实现全面发展;三是有利于强化自身的生存与发展能力,提升高等职业教育对教育事业的支撑度、对经济社会的贡献度以及广大人民群众对职业教育的满意度,使得职业教育赢得社会、服务社会、奉献社会,实现职业教育的根本宗旨。
    高职院校实行学分制可以很好地解决教育的稳定性与社会需求的多变性之间的矛盾,社会对人才的不同需求与学生对个人发展需求之间的矛盾,学校教学的规模效益与学生个性学习潜能挖掘之间的矛盾,学校的规范教学要求与学生就业需求之间的矛盾,学历教育的连续性与“工学交替”灵活性之间的矛盾。实行“学分制”也是落实科学发展观、贯彻以人为本思想的具体体现,它将是新时期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导向和腾飞之路,走在前面的院校将会赢得办学发展的主动权。
    二、构建职教立交桥,内部应当首先实现通畅
    构建职业教育“立交桥”包括职业教育体系内部的“立交桥”和职业教育体系外部的“立交桥”:内部立交是指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三者之间的沟通以及三者内部不同院校间的连通;外部立交是指职业教育与义务教育、高中阶段教育、普通本科教育、继续教育、职业培训等之间的衔接。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主旨应当是建立整个教育以及教育与经济社会贯通的大“立交桥”。当然,首先是要打通职业教育系统内部自身的“立交桥”。
    从原初意义上来讲,建立职业教育“立交桥”,主要是实现初等职业教育、中等职业教育、高等职业教育三者之间的融合与贯通以及各类职业教育内部的不同院校之间的沟通。而实现这些融合、连接与贯通的制度保障与操作方法就是实行学分制。首当其冲是各职业院校实行学分制,其次是各院校之间应当建立学分互认的机制,同时,还要建立相应的“学分银行”制度。打通职业教育“立交桥”首先是同类职业教育内部的畅通,这种畅通又是以学分互认为前提的。
    实行学分互认可以为学生的个性发展提供更多的选择余地,使学生拥有更大的学习自主权和选择权。在教学实施过程中,允许学生在规定范围内自主选修课程,以取得的总学分作为毕业标准,充分体现了多元智能和因材施教的教育教学指导思想,的客观需要,解决了工学交替的矛盾。学分互认既可用于职业学历教育,也可以用于非学历的职业技能培训。不仅如此,相关职业院校之间开展学分互认后,可以促进学生在更为广泛的范围内选择课程的学习与技能的训练,改革创新对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水平的评价标准与方法。通过承认学分,还可以促进在校学生的职业资格与技术等级证书考试,推进双证制,为就业提供方便。
    职业教育内部各院校之间通过学分制及其学分互认实现贯通是有现实基础的:一是总体上共同的培养目标、规格、要求,决定了学分标准与计量方法的同质性;二是培养方式、教学环节与教学过程的一致性为相互沟通提供了便利条件;三是教学对象文化基础的相同水平层次为学分互认扫除了障碍;四是教育教学管理制度与社会用人单位岗位要求的趋同使得学分互认具有可操作性。比较而言,同类院校之间开展学分互认,打通相互封闭的格局,实现内部的连接与沟通,要比不同类型的院校容易实施,而且取得成功的几率要高,产生的正面成效要比负面影响小。可以为职业教育大“立交桥”的连通铺路搭桥和探索经验,发现和研究运行的机理、规律与问题,因此,应当成为当下大家积极尝试的一项职业教育的改革创新工作。
    三、高职院校间开展学分互认应注意的几个问题
    高职院校之间开展学分互认是一项全新的工作,没有成熟的模式与经验可供学习借鉴,进行过程中会遇到一系列的情况与问题。但是,只要我们按照符合规律和方向的目标去做,这些情况和问题都会迎刃而解的。从我们目前运行的情况来看,主要应当解决好以下几个方面的问题。
    (一)要建立相应的课程标准与体系
    高职院校之间开展互修第二专业的创新改革,互相承认对方院校的课程学分,首先是要建立各自学校严密开放的专业课程结构、课程标准、实施方式、考核评价与认定体系;其次是要把全部专业课程划分成必修课、限定选修课与任意选修课等大类,按照专业培养目标与规格的要求,结合课程的学习与训练量,规定学分定额;再次是要确定选修第二专业的基本认证学分和选修新增学分,主要是科学合理地确定可以相互认可的课程与学分量;最后是要出台相互认可学分的程序、手续与方法,确定新增学分取得的程序、手续与方法。在互修互认的过程中既要有自身课程标准体系的严谨性,又要有对接对方院校课程标准体系的灵活性,尤其是确定认定学分与新修学分的恰当比例,建立健全专业课程的衔接体系,做到突出本校专业特色的同时,接纳对方院校专业建设的优势,使之具有良好的融合性,增强互修互认的生命力。
    (二)选修专业之间应当具有互补性
    高职院校之间开展第二专业的相互选修与学分互认的主要目的,是拓展和扩充学生的知识面,培养复合型的专业技术人才,促进学生的就业与日后发展,这也是对学生跨校选修第二专业的最大吸引力之所在。学生之所以跨校选择他校的第二专业进行修学,必然有他校的专业建设特色和吸引自己的亮点。除了对方院校的社会品牌与影响力、学习获得新的知识与技能、个人的专业志向与兴趣爱好等因素外,关键的问题还应当是选修的专业与自身原来学习的专业具有互补性,也就是具有可选性。因此,高职院校之间开展专业互修与学分互认的时候,不仅要考虑自身的专业特色与优势,更为重要的是要考虑专业的互补性问题。当然
    ,这种互补性要以专业课程的基本结构与课程标准为依据,也就是要科学把握原主修专业与新选修专业之间课程体系的同质化和差异化程度,做到专业课程之间的有机交融,不仅如此,还要充分考虑到选修操作的可行性问题。
    (三)建立适应学分互认的教学管理机制
    高职院校之间开展专业互修和学分互认,必须建立一套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保证培养规格标准为导向的教学管理制度与工作机制,包括学历证书认可、教学管理方式、教学管理组织等。实行“学分制”和开展学分互认是职业院校教育教学制度改革的一项系统工程,一方面在国家确立“学分制”为职业院校合法的教学制度之后,还应出台相应的操作性制度与规程,如学分的确认和互认规则、学分诚信制度、学分累积和“学分银行”制度等;另一方面各职业院校应当因校制宜制订出自己的“学分制”以及院校间互认学分的实施方案,并在教学场地和设施、教学管理制度、师资队伍建设等软硬件诸方面做好必要的准备。高职院校间开展学分互认打破了原来教学管理制度的自给性与封闭性,既要开放畅通又要规范有序,增大了教学管理的工作量,增强了操作流程的复杂性与难度系数,必须制订出台一系列与之相适应的教学规章制度和运行机制。在此情况下,教学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对学分进行记录和运用的时候,应当充分发挥现代信息技术的作用,并促进院校间信息资源的连接与共享。
    (四)要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
    高职院校间开展专业互修与学分互认,在国内是一件新生事物,不仅学生们知之甚少,就是教师们也了解得不够透彻,从而面临不少新的情况与新的领域。按照工作的内涵要求与规律性,为了切实提高互选互认的质量,提升工作的有效度,关键是要学生了解互选互认的操作流程与工作规程,尤其是学生对选修专业的了解程度和对自身学习潜能的评判,做到知己知彼、明任务懂方法。这样一来,对学生进行宣传教育与指导就成为各关联学校义不容辞的重要职责,也是把好事办好十分重要的环节。因此,学校应当培养和建设一支高水平的导师队伍,要求这支队伍既精通本校专业建设内涵又明确其他相关院校专业学习要领,既熟悉学分制操作规则又了解学生特点及个性差异,既掌握相关专业课程标准与课程体系又知道学习方法技巧,既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又研究市场用人趋势,并且善于对学生进行有效导学,能够对学生的学习过程进行跟踪咨询与连续服务。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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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程宜康等.高职课程体系开发标准研究[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14).
    [5]杨静.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亮点纷呈(七)[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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